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◎星沙时报全(quán)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
清晨,雾气初散,捞刀河面(miàn)跃动着(zhe)细碎的金光,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,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。
这一幕“鱼跃江面、沙鸟翱翔”的(de)动人瞬间,是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(zhèngcè)的生动体现,是长沙县全民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。
近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监管(jiānguǎn)、以共治凝聚合力、以修复重建生态(shēngtài),创新构建“巡查链、共治链、修复链”协同机制,全力守护(shǒuhù)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。
织密执法网络 构造“全域巡查链(liàn)”
“捞刀河(lāodāohé)星沙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进行垂钓,请立即核实!”5月24日清晨7点,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(zhíbān)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(chuánhuí)的照片。15分钟后,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,当场查获村民(cūnmín)肖某的非法设备与2.1kg渔获物。
科技赋能、迅速响应。这次精准(jīngzhǔn)打击违法行为的背后,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创新打造的“视频监控+无人机(wúrénjī)巡飞+人工巡查+渔政船巡航”四位一体执法体系。
依托渔政(yúzhèng)船不定期巡航机制、县镇两级(liǎngjí)无人机巡飞系统、县视频超融合“智慧渔政”平台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(héděng)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和(hé)预警。
为保障预警信息能够被及时处理,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全天候(quántiānhòu)值班值守制度。网格执法队员(duìyuán)们24小时(xiǎoshí)在线,对捞刀河、浏阳河(liúyánghé)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(yījí)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、全流域执法。一旦收到预警信息,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响应,30分钟内现场处置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,累计(lěijì)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,劝导并规范违规垂钓人员72人次(réncì),有力震慑了(le)非法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。
强化协同合作 打造“全员(quányuán)共治链”
“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(yībùfèn)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,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。”近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(júzài)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(nián)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。
据执法(zhífǎ)队员介绍,今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同时协同镇街构建(gòujiàn)“网格长+护渔员+执法队员”三级(sānjí)管理体系,划分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,定期(dìngqī)对现有(xiànyǒu)水上闲置、无人管理、所有人不明的船舶(chuánbó)进行排查,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,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,地笼132个、拦河网10张,钓鱼竿(diàoyúgān)41根,“三无”船舶7艘。目前,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。
与此同时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广泛开展普法(pǔfǎ)宣传,积极发动群众力量,根据《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(jǔbào)制度》,明确举报奖励标准,形成群防群治(qúnfángqúnzhì)格局,并(bìng)充分依托群众举报、志愿者及反电联盟互动协作,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高发区域,作案规律特点,精准定位,重拳出击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(yǒuxiào)震慑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50次,清理违规网具83件,清理三无船舶(chuánbó)3艘,有效(yǒuxiào)消除了非法捕捞风险隐患(yǐnhuàn),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“水面无捕捞、水中无网具、岸边无渔船”。
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“生态修复链(liàn)”
“我们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(huìyì)。”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一个月前,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(zǔ)捞刀河段(duàn)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捕鱼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相关规定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对毛某进行立案调查(diàochá)。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,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赔偿磋商,确定(quèdìng)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(fāngshì)和履行时间。
谁污染、谁治理;谁损害(sǔnhài)、谁赔偿。近年来,长沙县先试先行,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(zhìdù)改革工作。
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权限范围内推动(tuīdòng)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“双立案”“双调查”“双办理(bànlǐ)”,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(zēngzhí)放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修复模式,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、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(lǚxíng)赔偿责任,补偿修复渔业资源,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。
截至目前,长沙县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局共办理涉(shè)非法捕捞(bǔlāo)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,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.5万元,在捞刀河、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.4万尾,全力修复水域生态。
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,到凝聚多方治理合力,再(zài)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,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,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,让这(zhè)一江碧水重焕(zhònghuàn)生机与(yǔ)活力。
◎星沙时报全(quán)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
清晨,雾气初散,捞刀河面(miàn)跃动着(zhe)细碎的金光,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,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。
这一幕“鱼跃江面、沙鸟翱翔”的(de)动人瞬间,是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(zhèngcè)的生动体现,是长沙县全民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。
近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监管(jiānguǎn)、以共治凝聚合力、以修复重建生态(shēngtài),创新构建“巡查链、共治链、修复链”协同机制,全力守护(shǒuhù)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。
织密执法网络 构造“全域巡查链(liàn)”
“捞刀河(lāodāohé)星沙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进行垂钓,请立即核实!”5月24日清晨7点,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(zhíbān)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(chuánhuí)的照片。15分钟后,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,当场查获村民(cūnmín)肖某的非法设备与2.1kg渔获物。
科技赋能、迅速响应。这次精准(jīngzhǔn)打击违法行为的背后,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创新打造的“视频监控+无人机(wúrénjī)巡飞+人工巡查+渔政船巡航”四位一体执法体系。
依托渔政(yúzhèng)船不定期巡航机制、县镇两级(liǎngjí)无人机巡飞系统、县视频超融合“智慧渔政”平台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(héděng)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和(hé)预警。
为保障预警信息能够被及时处理,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全天候(quántiānhòu)值班值守制度。网格执法队员(duìyuán)们24小时(xiǎoshí)在线,对捞刀河、浏阳河(liúyánghé)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(yījí)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、全流域执法。一旦收到预警信息,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响应,30分钟内现场处置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,累计(lěijì)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,劝导并规范违规垂钓人员72人次(réncì),有力震慑了(le)非法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。
强化协同合作 打造“全员(quányuán)共治链”
“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(yībùfèn)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,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。”近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(júzài)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(nián)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。
据执法(zhífǎ)队员介绍,今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同时协同镇街构建(gòujiàn)“网格长+护渔员+执法队员”三级(sānjí)管理体系,划分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,定期(dìngqī)对现有(xiànyǒu)水上闲置、无人管理、所有人不明的船舶(chuánbó)进行排查,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,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,地笼132个、拦河网10张,钓鱼竿(diàoyúgān)41根,“三无”船舶7艘。目前,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。
与此同时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广泛开展普法(pǔfǎ)宣传,积极发动群众力量,根据《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(jǔbào)制度》,明确举报奖励标准,形成群防群治(qúnfángqúnzhì)格局,并(bìng)充分依托群众举报、志愿者及反电联盟互动协作,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高发区域,作案规律特点,精准定位,重拳出击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(yǒuxiào)震慑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50次,清理违规网具83件,清理三无船舶(chuánbó)3艘,有效(yǒuxiào)消除了非法捕捞风险隐患(yǐnhuàn),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“水面无捕捞、水中无网具、岸边无渔船”。
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“生态修复链(liàn)”
“我们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(huìyì)。”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一个月前,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(zǔ)捞刀河段(duàn)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捕鱼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相关规定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对毛某进行立案调查(diàochá)。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,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赔偿磋商,确定(quèdìng)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(fāngshì)和履行时间。
谁污染、谁治理;谁损害(sǔnhài)、谁赔偿。近年来,长沙县先试先行,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(zhìdù)改革工作。
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权限范围内推动(tuīdòng)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“双立案”“双调查”“双办理(bànlǐ)”,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(zēngzhí)放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修复模式,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、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(lǚxíng)赔偿责任,补偿修复渔业资源,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。
截至目前,长沙县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局共办理涉(shè)非法捕捞(bǔlāo)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,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.5万元,在捞刀河、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.4万尾,全力修复水域生态。
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,到凝聚多方治理合力,再(zài)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,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,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,让这(zhè)一江碧水重焕(zhònghuàn)生机与(yǔ)活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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